11月7日,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宁波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宁波市目标到2025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后),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氮氧化物(NOX)、挥发性有机物(VOCs)、化学需氧量、氨氮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9000吨、8000吨、8000吨、500吨。节能减排政策机制更加健全,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开展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完善亩均效益综合评价体系,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实施资源要素优化配置,建立“高耗低效”、“散乱弱”、“落后产能”三张企业清单,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兼并重组一批、帮扶提升一批”要求,依法依规开展综合整治,到2025年,全市整治“四无”企业5000家以上、整治高耗低效企业(含淘汰落后产能)5000家以上。聚焦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化纤、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实现万吨标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系统节能诊断全覆盖。每年组织实施100项市级重点节能技术改造项目。推进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有组织排放控制、无组织排放控制、大宗物料产品清洁运输方面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面达到超低排放水平。建立健全绿色低碳技术推广机制,探索氢能冶炼及非高炉冶炼、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一体化等突破性低碳技术应用。实施涂装类、化工类等产业集群分类治理,开展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和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改造。推动铸造、印染、表面处理(电镀、喷涂)三大产业链特殊工艺环节企业整治提升,加快区域性中心建设。拓展节能减排工作覆盖面,开展数据中心能效提升行动,推进景观亮化工程节能。深化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2.0版,贯彻落实国家、省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部署,深挖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潜力,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到2025年,全市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产能争取全部达到《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1版》的能效标杆水平。“十四五”期间,全市规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6%以上(扣除国家单列项目后),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8%。累计创建市级及以上绿色工厂500家,淘汰落后腾出用能空间累计达到60万吨标准煤。通过节能技改累计腾出用能空间110万吨标准煤。